兴仁镇 2024 年笔架村和岗家村太阳能路灯
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因建设需要,我单位 兴仁镇 2024 年笔架村和岗家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施工单位的确定, 采取 固定价摇号 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 )项目名称 :兴仁镇 2024 年笔架村和岗家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 2 ) 建设 内容:安装太阳能路灯 笔架村 80 盏 、岗家村 80 盏,共计 160 盏 。
( 3 )建设标准:太阳能路灯,各项参数: 1. 高度 6m 、壁厚 3mm 、口径 60mm+130mm 、臂长 1m 、法兰 250mm*250mm*10mm 采用锥锌管; 2. 太阳能板为≥ 80w 多晶硅; 3. 锂电池容量为 12v60ah ; 4. 光源≥ 50w ; 5. 防护等级 IP65 ; 6. 使用寿命≥ 50000H ; 7. 质保 2 年; 8. 工作模式为光控 + 时控,阴雨天持续 7 天以上; 9. 每盏不超过 1000 元; 10. 路灯基座埋深 60cm 以上,由 C30 混凝土浇筑而成。
( 4 ) 建设 工期: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
( 5 )最高限价: 16 万元,大写: 壹拾陆 万元整。最后以实际工程量和审计为准。
( 6 )项目资金来源: 移民后扶资金。
二、 供应商 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七)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八)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技术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的社保材料;
(十)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 《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十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相关事宜及资格审查内容
(一)时间地点:凡有意采购的申 请人,请于 202 4 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17 日( 工作日内, 上午 8:30—12:00 、 下午 1 5 : 0 0—1 8 :00 ), 公司法人或 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胶装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到邻水县兴仁镇人民政府一楼乡村振兴办公室现场报名。
注:《资格审查文件》按序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复印件);
(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3 )资质证书复印件;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 5 )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6 )项目经理 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7 )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 8 )项目技术负责人 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中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
( 9 )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的社保材料复印件;
( 10 )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
( 11 )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 12 )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 ) 符合本项目资质及具备竞争投标条件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投标,否则视为无效竞争,报名未达到 3 家投标企业,不予 开标。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 4 年 5 月 20 日 15:00 在邻水县 兴仁 镇人民政府 二 楼会议室开标,该开标时间不另行通知,凡未准时到会的报名单位视为自愿放弃投标 ,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查验原件 ( 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否则不予签到。
五、履约保证金
1.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凭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回单(加盖公司公章),再凭中标通知书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2. 履约保证金为工程发包价的 10% ,即履约保证金为 1.6 万元人民币(大写: 壹万陆仟 元整),开户名:邻水县 兴仁 镇财政所,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兴仁支行,账号: 67330120000000122 。在备注栏上须注明 兴仁镇 2024 年笔架村和岗家村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履约保证金 。
3.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经县级验收合格后 在 15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务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逾期未签合同者视为失约,同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定后, 邻水县兴仁 镇人民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各一份原件备案。
六、 其他重要事项
(一)工程付款方式:
项目资金的拨付方式 及 比例,应严格按照邻水县 2023 年路灯安装市级民生工程资金拨付要求执行。
(二)履约验收标准:
施工单位 无故延迟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申请验收的项目扣减相应工程款 ;建设单位 严格按照 计划文件和工程项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验收结果合格的, 建设单位 按合同约定支付 项目 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 项目 资金,同时会报告本项目上级财政部门按照 工程项目 法 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三)施工项目资金应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核)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 布 后 3 个工作日。
八、报名地点及报名电话:
项目业主:邻水县 兴仁 镇人民政府
地址: 邻水县 兴仁镇河边街 237 号
联系人 及电话 : 王先生 15284910097
孙先生 18696958769
九、镇纪委监督电话: 0 826 — 3712517
邻水县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 4 年 5 月 14 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