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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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4214003001 |
招标内容: | |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小区(南区)项目(刘表庄片区安置区)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7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监理;2.1.2 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2.1.3 建设规模:东风路道路全长4072m。设计道路中心线与规划道路中心线一致,全线有1个交点。道路红线40m,道路横断为:人行道3.0米+非机动车道4.0米+绿化带2.0米+机动车道22.0米+绿化带2.0米+非机动车道4.0米+人行道3.0米。规划东西方向次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土建)工程。该段道路全长约1560米,红线宽40米,工程费约7219.14万元; 2.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5 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资金;2.1.6 施工工期及监理周期:施工工期:预计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共 1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监理周期:监理服务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两年;2.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4 09:30至2024-08-31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09-14 09:30:00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开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形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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