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一至二标段) |
---|---|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4212003001 |
招标内容: | |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一至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4)7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建投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华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州交发城乡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2.1.3建设规模:东风路道路全长4072m。设计道路中心线与规划道路中心线一致,全线有1个交点。道路红线40m,道路横断为:人行道3.0米+非机动车道4.0米+绿化带2.0米+机动车道22.0米+绿化带2.0米+非机动车道4.0米+人行道3.0米。规划东西方向次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土建)工程。该段道路全长约1560米,红线宽40米,工程费约7219.14万元;2.1.4 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 约752米 ,二标段 约808米 ;本项目兼投但不得兼中; 2.1.5资金来源:新华区财政资金。 2.1.6工期:预计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共 1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1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2.1.7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且满足发包人设计任务书中明确的相关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授权其代表所有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除完成联合体协议书规定的自身职责分工的工作外,还需要积极督促其他成员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4 09:30至2024-08-31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09-13 09:30:00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 |
文章推荐:
海韵·东风路(饶安大道西侧规划路-开济街)工程epc总承包(一至二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