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县新寺镇青瓦寺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由漳县农业农村局以漳农发〔2024〕19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漳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漳县新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鸿茂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院落提升改造6户;拆违治乱(拆除危房700平方米);路灯工程:新建路灯33个,路灯维修6个;养老院建筑风貌改造:屋面树脂瓦改造600平方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包含围墙改造275.8m、改路169.9平方米、挡土墙45.6平方米、 水渠盖板380平方米;购置电瓶车10辆、垃圾桶(特厚吊挂) 50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概算投资:100.00万元。
2.2 建设地点:漳县新寺镇青瓦寺村。
2.3 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总工期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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