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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镇芹田村通组路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 2022-07-25
城郊镇芹田村通组路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城郊镇芹田村通组路灯照明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ZHNPSW[2022]-邵字02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郊镇芹田村通组路灯照明工程已由邵武市城郊镇芹田村民委员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邵武市城郊镇芹田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事一议补助资金及村自筹,招标人为 邵武市城郊镇芹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邵武市城郊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12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城郊镇芹田村通组路灯照明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6311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根据闽建法[2007]15号文,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4)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按否决投标处理;(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9根据《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邵武市促进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行动实施意见有关制度的通知》(邵建建[2021]39号文)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人须入围《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邵武市促进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行动实施意见有关制度的通知》(邵建建[2022]1号文)公布的 《邵武市2022年第季度优质企业名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725090000秒至 202207291730分00 秒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武市严羽大道19号严羽艺术品商场3幢A4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08月04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形式(注:第一中标候选人以现金方式用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现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080415 30地点为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武市严羽大道19号严羽艺术品商场3幢A401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佩戴口罩)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备注: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仍处在防控期间各投标人的投标人代表球号为投标人签到序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 08 041530

开标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邵武市严羽大道19号严羽艺术品商场3幢A401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城郊镇芹田村民委员会

地址:邵武市 邮编:354000

电子邮箱: / 电话:13515099007传真:/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严羽大道19号严羽艺术品商场3幢A308 ,邮编: 354000

电子邮箱: 3345949634qq.com

电话: 17759906510 ,传真: / 联系人:女士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邵武市城郊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599-630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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