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九龙镇新华村 202 4 年安装太阳能路灯市级民生工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因建设需要 , 我镇根据《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 202 4 年安装 太阳能路灯 市级民生 工程建设 任务的通知 》 邻农业〔 20 2 4 〕 63 号文件 要求 , 在九龙镇 新华 村安装太阳能路灯 80 盏, 现 采取 固定价摇号 中标 方式确定 供应商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邻水县九龙镇人民政府
( 二 )项目名称: 邻水县九龙镇 新华村 202 4 年安装 太阳能路灯 市级民生 工程 项目
( 三 ) 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
1. 工程总投资:固定价 8 万元 (大写:捌万元整) 。
2. 资金来源 :202 4 年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专项资金 8 万元 。
( 四 ) 建设内容及标准 :
1. 建设内容:在新华村新 安装太阳能路灯 80 盏。
2. 建设标准 :
( 1 ) 灯杆标准 :H=6m. 壁厚 3mm. 口径 60mm+130mm. 臂长 1m. 法兰 250mm*250mm*10mm 采用锥锌管; (2) 太阳能板 :≥80w 多晶硅 ;(3) 锂电池 :12v60ah;(4) 光源 :≥50w;( 5 ) 防护等级 IP65;(6) 使用寿命 ≥50000H;(7) 质保 2 年 ;(8) 工作模式 : 光控 + 时控,雨天持续 7 天以上 ; ( 9 )每盏费用不超过 1000 元 ( 10 ) 路灯基座埋深 60 cm 以上 ,由 C30 混凝 土浇筑而成 ; 埋设预制件( 焊接件长 26cm* 宽 26cm )。
( 五 ) 服务要求:全国联保, 7x24 小时备件服务,享受国家三包服务,免零件费用 ( 质保期从采购人签订验收合格报告之日开始计算 ) ,免费质保期内供货商负责所有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免费。
合同签订后 3 天内开始施工, 7 天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交付使用方。在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供应方负责。
项目清单中未列及的,但为实施项目所需的各类辅材、配件、工人、税费等费用均由供应方承担。
(六) 建设工期 : 合同签订后 30 日。
二、 供应商资质
( 一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二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三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五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 六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七 ) 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 八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九 )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 (B 级证书 )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 十 ) 省外企业 需 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 揽 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 十一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相关事宜及资格审查内容
(一)报名时间: 202 4 年 5 月 14 日 9 : 00 至 5 月 20 日 17:00
(二)报名方式: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资料费至邻水县九龙镇财政所账户即完成报名,开标当天持报名所需的材料参与开标。
(三)本项目报名时 : 需缴纳资料费人民币 200 元 ( 大写 : 贰佰元整 ) ,以公司基本账户转账缴纳,转账户名 : 邻水县九龙镇财政所,开户行 : 邻水农商银行九龙支行,账号 :67200120000000494 ,转账备注 邻水县九龙镇 新华 村 202 4 年安装 太阳能路灯 市级民生 工程 项目 资料费 ,所缴纳的资料费概不退还。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资质证书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3.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鲜章 );
4. 单位介绍信 ( 原件 );
5. 法人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6.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 身份证报名后退还,复印件加盖鲜章 );
7. 缴纳资料费的转账凭据。
注:开标前半个小时内将报名所需资料交九龙镇农业服务中心,现场进行资质审核, 202 4 年 5 月 21 日 9 :30 后不再接受任何补正资料。
报名期满后,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顺延招标期限,并予以公告。
四 、开标注意事项
开标时间 : 202 4 年 5 月 21 日 9 : 30
开标地点: 九龙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特别说明 : 参与开标的人员需与报名时为同一人,否则不予签到。
中标方的确定 : ① 业主方代表随机摇出一个号码, 1-50 号为小号中标, 51-100 号为大号中标 ; ② 所有号球再次放入摇号机,投标方按照签到顺序依次摇号,所摇号码为竞标号,并按上述方式确定中标方。若相同最小号或相同最大号产生多人时, 则 由相同的最小号或最大号的人再次进行摇号,并按相同原则确定中标方。
五、履约保证金
1.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凭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回单(加盖公司公章),再凭中标通知书与项目业主签订承包合同。
2. 履约保证金为工程发包价的 10% ,即履约保证金为 8000 元人民币(大写: 捌仟 元整),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前 将 履约保证金打入财政账户,开户名:邻水县 九龙 镇财政所,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 九龙 支行,账号: 67200120000000 494 。在备注栏上须注明 邻水县九龙镇 新华 村 202 4 年安装 太阳能路灯 市级民生 工程 项目 。工程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
六 、验收及资金拨付
项目如期或提前完工,成交供应商备齐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材料后,递交申请,项目村、 九龙 镇政府、 县级部门 等单位依序实地初(复核)验收;项目资金实行县级移民部门报账管理制度,完成施工且正常投运,并经县级主管部门验收 合格 后,依序申请拨付至合同资金 的 97% ,扣留 3% 作为 质量保证金,待 质保 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再无息支付。
七 、 其他事项
本次采购由镇分管领导、 九龙农业服务中心 、 新华村 两委组成采购方,九龙镇纪委现场监督 。
采购人 :邻水县 九龙 镇人民政府
地址: 九龙镇文昌街 208 号
联系人: 邱老师 15708264893
刘老师 13547505645
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归九龙镇人民政府所有。
邻水县 九龙 镇人民政府
202 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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