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陈良镇丹平村路灯安装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陈良镇丹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陈良镇境内
2.2工程规模:阜宁县陈良镇丹平村路灯安装工程,主要内容为路灯安装等,具体详见清单.
2.3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阜宁县陈良镇丹平村路灯安装工程 | 阜宁县陈良镇丹平村路灯安装工程,主要内容为路灯安装等,具体详见清单. | 1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营业执照符合项目要求;
3.3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4月18日8:30至2024年04月23日17:00;(节假日正常)
4.2、招标文件20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电话:13962079910);
4.3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25日15时00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 :4.95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付清余款。 (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最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宁县陈良镇丹平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鑫致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陈良镇境内 地 址:阜宁县瑞林晶典3-1411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周艳飞 联 系 人:孙利利
电 话:13961927127 电 话:13962079910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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