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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口六号路(京原路—衙门口八号路)、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路灯拆改移工程比选公告

· 2024-04-10

衙门口六号路(京原路—衙门口八号路)、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路灯 拆改移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YQ2024GLGS-011

项目所在地区: 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衙门口六号路(京原路—衙门口八号路)、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路灯拆改 移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政府投资, 招标人为 北 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路灯拆改移施工等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衙门口六号路(京原路—衙门口八号路)、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路灯 拆改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衙门口六号路(京原路—衙门口八号路)、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路灯 拆改移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 20万元(含)以上的路灯拆改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选人时不得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 本次比选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2. 其他要求 /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4月11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 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A303(详 细地址)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 产许可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3) 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 代表)。(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并提供增值税开票 信息,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工程 衙门口六号路(京原路—衙门口八号路)、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路灯拆 改移工程 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比 选人(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 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

  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
  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为配合衙门口六号路(京原路—衙门口八号路)、八号路(莲石 路~衙门口十号路)道路改移工程顺利进行,对衙门口六号路进行路灯拆改设计施工衙门口 六号路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五环外,建设单位实施衙门口六号路路灯工程,涉及现况路灯需 进行改移。衙门口六号路与现况京原路辅路交口,拆除无号6灯杆,向东迁移至新开口边缘, 新做管线将挪移后无号6(灯杆新做)与无号5、T10002直接贯通。衙门口八号路位于北京市 石景山区五环外,建设单位实施衙门口六号路路灯工程,涉及现况路灯需进行改移。与现况 京原路辅路交口:拆除无号3灯杆,新做管线将无号2与无号4贯通。现况无名路:拆除 H10008-H10010、H10012-H10014灯杆及对应架空两线。因无名路未废弃,新做路灯架空两 线将H10007与H10015之间贯通。
  1. 合同估算价约28万元
  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3. 比选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路灯拆改移施工等有关的全部工作内 容。
  4. 其他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路灯拆改移工程业 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选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本次比选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本次比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次比选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 2024 年04 月 11 日至 2024 年04月 15 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00分至 17 时00分,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 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A303(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3)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 于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并提供增值税开票信息,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 不退。

6.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08号 联 系 人: 李工

话: 010-6623180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 系 人: 赵工、范工

话: 010-67805858-2320

电子邮件: yiqunzixu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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