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市区段车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第1标段(施工)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19〕219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50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和部分自筹 , 招标人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包含了华林路(城市主干道,长353.489m,宽54m),起终点桩号为K0+186.511~K0+540、站西路(城市主干道,长178.768m,宽40m),起终点桩号为ZK0+106.795~ZK0+285.563、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东门站(原塔头站)区间包含华林路(城市主干道,长516.52m,宽54m),起终点桩号为K0+370~K0+886.52、六一北路(城市主干道,长332.6m,宽47.5m),起终点桩号为K0+037.4~K0+370、夏莲路(城市主干路、长280m,宽40.25m),起终点桩号为K0+000~K0+280;三叉街站包含南台路(城市主干道,长520.92m,宽39.5m),起终点桩号为NK0+117.91~NK0+638.83、南台大道(城市主干道,长501.17m,宽50m),起终点桩号为NK0+638.83~NK1+140、六一南路(城市次干道,长704.65m,宽39.5m),起终点桩号为LK0+080.75~LK0+785.4、上三路(城市主干道,长472.122m,宽39.5m),起终点桩号为SSK0+000~SSK0+472.12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福州火车站(福州火车站站)~东门站(塔头站)区间、三叉街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交通电气工程、零星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994402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024年6月完成福州火车站华林路(站前路至北二环路)主路道路恢复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2023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工程内容的成员方的市政工程类最高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本招标项目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③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8 09:00:00 至 2024-04-03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以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04-25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
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 ,邮编: 350007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411697 ,传真: /
联系人: 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5#楼3层 ,邮编: 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605650转8823、8810 ,传真: 0591-87623982
联系人: 刘佳佳、智莉、邹剑峰、林华辉、张愿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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