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政府采购项目任务书
任务书编号: FS34112220240152号
采购单位 | 来安县张山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张山镇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庞河村主干道及支线路灯亮化工程 | ||
联系人 | 陈巍 | 联系电话 | 1815502688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归口财政内部机构 | 乡村财政事务管理股 | 项目类别 | 货物类 |
实施形式 | 委托采购 | 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采购 | 否 |
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 大写(人民币 ): 壹佰圆整 | ||
是否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中小企业预留金额 | 10000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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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 | 1、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按照协议 约定组织采购活动 2、由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内部应成立由财务、纪 检、使用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 3 人以上采购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3、实行分散采购的,单位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4、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按照网上商城有关规定组织采购。 5、采购项目所需的评审专家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执行《招标 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外。 6、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中标(成交) 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 http://www.ccgp-anhui.gov.cn/ )公布。 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时间,将合同副本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8、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 及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采购活动。 |
采购单位:来安县张山镇人民政府
下达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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