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开发区四个园区路灯维护工程(2024年度)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蓝田开发区四个园区路灯维护工程(2024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8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D【漳】代[2024]第002号
项目名称:蓝田开发区四个园区路灯维护工程(2024年度)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562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5562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允许 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标的金额(元) |
1 | 蓝田开发区四个园区路灯维护工程(2024年度) | 1项 | 否 | 详见谈判文件 | 45562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包一)。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包一)。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包一)。
信息安全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包一)。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条件1 | 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809室)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2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8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8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媒体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自行采购项目,诚邀供应商前来参加,如有不清楚,请电话联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小严 183506687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锦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漳华东路152号国贸润园35幢1809室
联系方式:小曾 18759607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电 话: 18759607587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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