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武清区黄花店镇罗古判村、崔胡营村、邵七堤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182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黄花店镇 一、招标条件 本 武清区黄花店镇罗古判村、崔胡营村、邵七堤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182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中央资金880万元,区财政资金22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武清区黄花店镇罗古判村、崔胡营村、邵七堤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罗古判村、崔胡营村、邵七堤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清区黄花店镇罗古判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武清区黄花店镇罗古判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干街道硬化、里巷街道硬化、安装太阳能路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002武清区黄花店镇崔胡营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武清区黄花店镇崔胡营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干街道硬化、里巷街道硬化、修建雨水地下排水管道、安装太阳能路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003武清区黄花店镇邵七堤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武清区黄花店镇邵七堤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干街道硬化、里巷街道硬化、修建雨水地下排水管道、安装太阳能路灯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6月-2024年12月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清区黄花店镇罗古判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1、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受权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受权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为同一单位);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002武清区黄花店镇崔胡营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1、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应配备:(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受权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受权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为同一单位);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003武清区黄花店镇邵七堤村村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1、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应配备:(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受权人近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受权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为同一单位);6、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3-20 09:00:00至2024-03-26 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投标人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并关注本项目,获取方式详见本公告八、其他公告内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09 09: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旺路19号二层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09 09: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泉旺路19号二层开标室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项目通过网络获取招标文件,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内容需包含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标段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登录https://www.wjx.cn/vm/OtOpJvq.aspx#网址按提示在线提交,递交成功后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文件费按标段收取,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17时00分。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黄花店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2-829600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华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旺路19号 联系人:董利杰 联系电话:13821171442 电子邮件:tjhcgc@foxmai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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