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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山路(金沙江路-张家港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昆仑山路(金沙江路-张家港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2022-06-30

昆仑山路(金沙江路-张家港大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6710001001

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昆仑山路(金沙江路-张家港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豫区。

1.2项目建设规模:对宿迁高新区昆仑山路(金沙江路-张家港大道)进行提升改造。总投资额约17300万元。

1.3质量要求:合格(其中设计质量标准:依据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能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满足建筑安全及质量要求,并确保通过图审部门审查。)

1.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图纸设计及审查时间包含在工期内)。

1.5付款方式:设计部分付款: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付总设计费的5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图纸后付清。

施工部分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50%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20%;工程全部完工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4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结清证明后,付至合同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完成结算审计并经审计部门备案后,付至结算价的97%;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无息)。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范围内以及建设标准说明内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昆仑山路(金沙江路-张家港大道)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路灯工程、桥梁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并配合建设单位报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合格等后续服务,直至工程整体移交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性+定量),其中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5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6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购买及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并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6.43.7.9条款提供材料。

4.8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300900分至2022070618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8010930分;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开发大道1

联系人:朱家鸣 联系电话:0527-844980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十楼

联系人:叶莉  联系电话:0527-81889236

邮箱:sqzt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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