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鑫淼【2022】莆招00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城区北高镇前亭村前营路口至安边及泉口路口至下队村道路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前亭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前亭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福建智禹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博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正启邦(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
2) 工程建设规模:约213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2年6月23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圆整(¥4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担保保函、保险保函、银行保函方式,在开标前现场缴交(需密封完好,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6.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10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标公告。
9. 公告其他说明:
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前亭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88030998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 林女士 电话:1386099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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