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长安镇路灯照明提升工程,经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投字〔2022〕183号文件批准立项、平发改招核〔2022〕64号文件核准,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招标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大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路灯照明提升工程
二、项目编号:SXDM-PL-2022-001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
联系电话:0915-8421981
四、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大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凯旋广场D座509室
联系人:李烨
联系电话:15991317263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1.建设内容:安装路灯180盏,电缆线4900米,控制柜4座,路灯线路开挖及恢复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平利县长安镇。
3.建设工期:90日历天。
4.项目预算:3130449.22元。
5.资金来源:申请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8日
(每天8:00-12:00,14:00-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183782884@qq.com邮箱,联系我公司缴费报名。3.下载文件:投标人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磋商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会,参会人员需做好自身防护,服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管理,配合防疫工作要求。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利县人民政府网》。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16时 0分前
2.磋商时间:2022年11月16日16时 0分前
3.磋商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陕西大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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