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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沐石河街道办事处沐石河街道办事处康家村边沟及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

· 2022-10-21
长春市九台区沐石河街道办事处沐石河街道办事处康家村边沟及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2年10月21日 10: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沐石河街道办事处康家村边沟及路灯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市内管道、电缆及其有关工程铺设/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沐石河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九台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1日 10:2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预算金额¥145.816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春宇
项目联系电话13331650061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沐石河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殿坤13159504181
代理机构名称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龚春宇13331650061

项目概况

沐石河街道办事处康家村边沟及路灯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DG2022Z003-JT

项目名称:沐石河街道办事处康家村边沟及路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816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5.816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CCDG2022Z003-JT

项目概况

沐石河街道办事处康家村边沟及路灯工程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向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CCDG2022Z003-JT

项目名称:沐石河街道办事处康家村边沟及路灯工程

采购地点:长春市九台区

采购范围:现新建混凝土道路1018m,边沟1436m及路灯80套(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30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8161万元

最高限价:145.8161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单位须提供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服务函,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供应商具有近半年任意两个月内企业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的企业名单。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8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加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竞磋时间:2022年11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五、公告期限:

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沐石河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0181MB1A059969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邓殿坤

电话:13159504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统一代码证:912201126833703680

电话:13331650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春宇

电话:13331650061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话:0431-82324298

投诉时限、要件及处理流程: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是否受理投诉,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相关规定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文件。

20221021  注: 本磋商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磋商公告内容为准;本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2月30日(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 至 2022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九台区沐石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方式:邓殿坤13159504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楼110室

联系方式:龚春宇13331650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春宇

电 话:  133316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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