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玛纳斯县2022年城区道路改扩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昌吉州玛纳斯县2022年城区道路改扩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已由 玛纳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玛发改〔2022〕19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昌吉州玛纳斯县2022年城区道路改扩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玛纳斯县
2.1.2 建设规模: 拆除绿化带面积790㎡,拆除绿化带路缘石,拆除原道路440㎡,新建道路11800㎡,移栽乔木44棵,移栽灌木2952棵,拆除、新建导流岛,路灯,路沿石,新建标志牌,新建公交站台护栏。
2.1.3 工程投资额:180万元
2.1.4 计划工期:89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 10 月 3 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30日);
2.1.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 其他: 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 / 项类似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 /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 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 年起至 2024 年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22年9月28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8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 2022年9月28 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 日止。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兼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2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信息登记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兼职,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3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企业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未附有效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7.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7.5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9月6日10:30时至2025年9月28日10:30时在昌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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