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QDSG[2025]G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以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黑财指(农)﹝2025﹞27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单位为富裕县财政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派驻财政纪检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富裕县二道湾镇永生村、富海镇富民村、富路镇来克村、富裕镇繁荣村、塔哈镇理建村、友谊乡五家子村、友谊乡小哈周村和忠厚乡蓬生村。
2.4建设规模:包括上述村落的桥涵及路灯、道路及边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08日,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总控制价:7117983.4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协议),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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