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项目渤海西路(承安大道-郭庄子街)道路工程安全评估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 沧州市安居民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渤海西路(承安大道-郭庄子街)道路工程安全评估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比选项目名称:渤海西路(承安大道-郭庄子街)道路工程安全评估
2.1.2项目编号:HBKRCG-2025030
2.1.3 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道路中心线全长约817米,道路红线宽55米,双向4车道规划为城市主干道。其中:新安大道-郭庄子街为城镇开发边界外长度约204米,包含涉铁路段。建设内容:道路、排水、路灯、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土建)工程。
2.1.4地点:该项目位于沧州监狱以南,沧南监狱以北,西起承安大道,东止郭庄子街。
2.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7服务期限:按与甲方签订合同的期限内全部完成。
2.1.8技术要求: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2比选范围:渤海西路(承安大道-郭庄子街)工程中的涉铁范围道路工程安全评估。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测绘资质证书甲级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企业;
3.3比选申请人企业信誉情况: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情况为准)。
3.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比选不接受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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