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安村主干道路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洪安村主干道路灯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4层14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13日 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立成[2025]-054号
项目名称:洪安村主干道路灯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2849元
最高限价(如有):125284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技术及服务要求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1 | 路灯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批 | 1252849 | 12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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