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城厢街道2024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众裴路路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泗阳县城厢街道2024年第二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众裴路路灯建设项目已经批准投入建设,该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县城厢街道内;
(二)工程规模:南园社区众裴路架设8米高路灯85盏,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基础施工、灯体定制、灯具安装、调试等。
(三)工期:30日历天;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最高投标限价:262997.74元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付合同工程款50%;工程结算审核结束付至审计价90%;自验收合格满24个月工程无明显缺陷质量合格付清余款。
三、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3.1、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分。(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三)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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