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费县朱田镇服装产业园收回资金项目(崮前村、新团结村)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2.1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费县朱田镇服装产业园收回资金项目(崮前村、新团结村),主要内容为道路硬化、饮水管道改造维修、安装太阳能路灯等工程,控制价为:734322.54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费县朱田镇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项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ggzyjy.linyi.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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