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长安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项目施工图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 以 冀石长审(项目可研)字〔2024〕009号、冀石长审(项目可研)字〔2024〕00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长安区财政拨付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主要涉及阜康街道、建北街道、桃园镇、胜北街道、育才街道、河东街道6个街道办事处的21个小区(铁九宿舍、中铁材料厂宿舍、7420南苑小区、光华小区、农电西、棉二宿舍、棉一东小区、铁路四十四宿舍、东货场小区、航测生活区、石泵宿舍、260公寓、军一休宿舍、7420院、市委宿舍、图书管宿舍、省化研、黄金冶金宿舍、电力设计院南院、河纺南院、河纺北院)。(2)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标段:主要对21个老旧小区建筑主体进行改造,涉及到的小区建筑面积约为59.9144万平方米,涉及居民8276户。主要建设内容是更换门窗、维修散水、楼体粉刷工程、更换或新装楼梯间扶手、更换主楼落水管、屋面工程、安装小区门牌、小房工程、安装楼道灯、增设火灾报警器及灭火器、梯间管道缠布、楼梯间线路整理。二标段:本项目主要对21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到的小区建筑面积约为59.9144万平方米,涉及居民8276户。主要建设内容是:路面工程、围墙工程、自行车棚改造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绿化工程、停车位规划、文化休闲健身及宣传设施、公共用房改造、建筑其他工程、消防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弱电工程、供暖管道维修等。(3)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4)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5)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长安区2024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增补项目施工图设计;二标段:长安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增补项目施工图设计。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并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竣工验收及必要的其他设计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8.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2 信誉要求: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2 09:00:00 至 2024-11-12 09:29:00 ,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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