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北京局机场工程分公司广州白云机场项目 小额工程维修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BJJ-JC-GZJC-202414) 1. 招标条件中铁北京局机场分公司广州白云机场小额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小额工程项目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6《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3.1项目概况 股份公司下属各项目建设单位管辖范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管辖范围(主要包括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区、飞行区、综合区、货运区及广州市内各业务场地等区域)的公共区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保除外)的维修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应急抢修工程的施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供配电管线、供水管线、雨污水管线、中水管线、供水站、道路桥梁、道路绿化等新建、更换、维修以及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配套设备的安装、更换等。 3.2招标内容维修材料,详细清单、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维修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以国家税务局官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未联网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需提供 2021-2023 年任意 1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与维修材料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维修材料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2021-2023年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需提供(钢筋混凝土400管、钢筋混凝土600管、路灯、石油沥青、塑钢护栏、铸铁井盖、河砂、砖、块石)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2021-2023投标同类物资供货业绩或销售业绩一份并附合同复印件;有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业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履约信用要求: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申请文件之日止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权威的公共信息平台对上述信息的查验结果至少一份。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7.其他要求:(1)、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专业生产厂家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格式详见授权函),专业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同一包件代理商不可以代理多个专业生产厂家进行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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