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蔚县马宝玉大道路灯安装及绿化提升工程已由蔚县行政审批局以蔚行审批字【2024】138号、蔚审建招核【2024】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蔚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煤集团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蔚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装变压器,并连接高压线;安装道路的高杆照明灯,并铺设相应电缆;绿化带拆除新建等相关施工(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地点:蔚县代王城收费站至工业街连接线。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工程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蔚县马宝玉大道路灯安装及绿化提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8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经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文件中无须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4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810:00:00至2024-08-14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30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蔚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文章推荐: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卧龙河东侧现状道路配套路灯及信号灯工程总承包(epc)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