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 年仇庄镇景村和东尤庄村一事一议工程竞争性磋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景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8 月16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BJHLF-2024-25
项目名称:2024年仇庄镇景村和东尤庄村一事一议工程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仇庄镇景村太阳能路灯工程、仇庄镇东尤庄村太阳能路灯工程
最高限价:457687.23元,其中:景村:254279.54元,东尤庄村:203407.69元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30天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需携带: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时间: 2024年8月 6日 至 2024年8月12日 ,每天上午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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