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能源大道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洞头区能源大道建设工程已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4-330305-04-01-507305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洞头小门岛A片区北侧。本项目作为温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大门片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配套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一条东西走向城市支路,西起A-14地块(临近调蓄湖位置),起点桩号K0+000,东至A-26块,终点桩K2+111.021。全长约2.111公里,道路红线宽16m,总用地面积34612.4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1583.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合计8617.78万元,本项目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招标范围:洞头区能源大道建设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内包括道路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等的所有建设内容(施工结算审定价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至竣工并经结算审核完成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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