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 山 路 ( 惠 民 街 - 水 腊 公 路 ) 附 属 设 施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 A[2024]037 号
1. 招标条件
秀山路(惠民街-水腊公路)附属设施工程 已经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丽发改开审〔2024〕7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209- 331151-04-01-394444 ,建设资金来自 丽水经开区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代建单位为 丽水开发区城 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总投资 4268.09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 957.18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实施面积约4295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 容为人行道、硬质铺装、生态提升、给排水、路灯等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秀山路两侧(惠民街-水腊公路)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生态修复工程、照明工程、灌溉给水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 / 。 2.3最高投标限价: 8879968.00元
2.4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 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 统已录入;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 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 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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