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正村镇小公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徐水发改【2022】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徐水区正村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徐水区正村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徐水区正村镇小公村村内道路总长约96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73套,并进行其他辅助工作的施工。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涉及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08 09:00:00 至 2022-06-14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2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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